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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0.21

蕭揆:互惠前提下 兩岸可以推動農業合作

 【記者林晨柏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蕭萬長昨日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政府對兩岸農業交流合作的構想,是基於李六條中「中國人幫中國人」的原則。他強調,兩岸農業合作不會對台灣農業發展帶來更多競爭威脅。

 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指出,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對兩岸農業交流合作有高度興趣,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日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質疑,如果大陸農產品對台灣傾銷,將對我農業造成更大衝擊。

 蕭萬長在答詢時特別提出說明,江八點提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李六條更進一步提出「中國人幫中國人」,基於交流互惠原則,我們主張從事兩岸農業交流合作。

 他說,兩岸農業交流合作的目的有二。第一,基於「中國人幫中國人」的原則,我們農業發展的經驗可以推廣,協助大陸,造福大陸人民,展現善意良性互動。第二,基於互補互利原則,農業固然有競爭,但是也有互補,特別是我們要發展精緻農業與科技農業,兩岸資源合理運用,不是完全不能交流互補。

 他強調,兩岸農業合作不會對台灣農業帶來更多競爭威脅與壓力,如農產品加工、農業資訊與農業技術交流,都可以合作。他還說,最重要的一點,如何共同維護農業資源、處理漁事糾紛,以及防止農產品走私,都值得兩岸共同合作。

 他表示,我國與海外如東南亞的農業合作項目很多,但是並未帶來很多威脅,如果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基於互利互補,可以推動兩岸農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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