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04 中國時報
擾亂金融 必要時不排除求處死刑
楊天佑/台北報導 為了加強查緝偽鈔,法務部決定在近日邀集相關單位成立「查緝偽鈔專案小組」,同時也將要求檢察機關對類似案件從重求刑。有鑒於過去從沒有人因偽造新台幣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也將針對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的案件,協請中央銀舉證說明,必要時不排除依法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二、民眾在自動提款機提領現金時,請在提款機錄影裝置前一張張清點,如發現有疑似偽鈔時,請將該鈔票號碼對準錄影機以錄影存證。
同時,提款人應立即向銀行櫃台反映並提示該偽鈔,說明提款時間、地點,以便銀行進行查證。
三、盼各金融機構在櫃台作業加強偽鈔防範工作,確實防止偽鈔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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