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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政情特別報導

中國時報 國  際 1999.05.07

東帝汶前途自決 印、葡簽署協定

 【本報東南亞特派員梁東屏六日電】印尼外交部長阿拉塔斯和葡萄牙外交部長賈瑪五日在紐約市聯合國總部簽署歷史性協定,允許東帝汶的八十萬人民投票決定是否繼續留在印尼共和國內,或是最終走上獨立之路。投票日期已於今年八月八日。

 此項東帝汶前途自決協議分成三個部份,分別規範投票方式、保安問題及印尼與葡萄牙的角色。

 依據協議,公投時居住在東帝汶及境外的東帝汶人將被問及兩個問題,分別是「你接受東帝汶在單一印尼共和國體制下的特別自治建議嗎?」,以及「你是否拒絕東帝汶的特別自治地位建議,而最終會導致東帝汶與印尼分離?」

 印尼總統哈比比今年一月廿七日曾表示,他將提出東帝汶廣泛自治方案,如果東帝汶人不接受,他就將建議人民協商會議(印尼最高立法機構)「釋放」東帝汶。

 根據印尼所提議,名為「東帝汶特別自治憲法架構」的廣泛自治協議,印尼政府將保有外交、國防主導權,武裝部隊亦將在東帝汶特別自治區內維持駐軍,同時在有外來武裝攻擊時,駐軍得部署在基地之外,以保衛印尼共和國主權、領土完整。

 而除了具有戰略價值者之外,東帝汶特別自治區將可以全權處置區域內的自然資源,亦可以有自己的立法機構。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印、葡雙方簽署協定之後說:「這是一個歷史性時刻,我強烈呼籲東帝汶的各方保持自制,不要再使用武力,而要與聯合國合作,完成這一重要的工作。」

 在聯合國的主導下,印、葡雙方就東帝汶問題已經進行了長達十五年的談判。印尼在一九七五年兼併東帝汶之後,東帝汶的地位問題一直是最大禁忌,這個政策,直到哈比比於去年五月接任總統後,才開始發生巨大變化;不過,當哈比比於一月間公開表示準備讓東帝汶獨立之後,東帝汶主張與印尼聯合者與主張獨立者之間的衝突已急遽升高。

 在這種情況下,投票期間的保安問題,就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支持獨立者堅持聯合國應派遣維持和平部隊前往東帝汶;然而印尼方面則強烈反對,而且堅持保安工作仍然應該由印尼當局主掌。

 根據六日簽訂的協定,印尼政府有責任保證「自由、公正的投票環境」,聯合國則可派出為數未定的警衛人員維護前往東帝汶協助投票的聯合國人員安全;另外,在投票前後,為數未定的國際警察人員,亦將在東帝汶擔任當地警察人員顧問。

 根據協議,只有出生在東帝汶、年滿十七歲以上,才有投票權;聯合國人員有責任就自治方案內容,對東帝汶人作詳盡說明,同時主導七月廿日到八月五日之間的「選戰活動」,印尼及葡萄牙則都不能介入。

 【東帝汶狄力市六日法新社】印尼和葡萄牙就東帝汶前途自決達成協議後,六日在這片衝突地區上有人熱烈慶祝,但也有人警告紛爭還未結束。

 協議簽定的消息傳開後,兩百多名支持獨立的學生在首府狄力市的帝汶大學前歡欣鼓舞,但警方勒令他們回到校園內,許多人擔心這些學生的安危。同時親印尼派團體的領袖預測,公投並不能消弭東帝汶的暴力。

 在印尼首都雅加達,親印尼的「團結、民主、正義論壇」勉強地表示將遵守這項協議。但其領導人說,他們相信這只會「延長」東帝汶問題。

 「團結、民主、正義論壇」創建人之一亞洛喬評論東帝汶自決公投時說:「投票結果將產生輸家和贏家,衝突仍然存在。」

 自印尼政府一月間宣布,若東帝汶人民反對自治,雅加達當局將考慮讓東帝汶獨立後,當地統獨對立衝突即已加劇。

 前東帝汶叛軍領袖古斯毛今天說,確保公投順利的責任,現在應由印尼擔負。他說:「一切都繫於印尼政府是否能遵守協議條款,為東帝汶百姓創造一個和平及安寧的(公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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