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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白皮書
科技政策白皮書 一、緣起及目的
本摘要係根據國家藍圖委員會運作原則,匯聚台灣民間智慧,回應台灣人民之期待,就台灣邁進21世紀之展望與挑戰,以及目前出現之問題,提出政策主張與解決、執行方案。科技政策委員會,由國內學者專家二十人組成,經二次以上的討論與修正,完成委員會內部初稿重點摘要,做為召開對外小型研討會之前置文件。
國家改造工程藍圖,就是要訂定國家邁向的目標,採取何種的策略,引導未來的願景,這些問題無法以三言兩語就可拍板訂定的。在決定目標、策略與願景時,參與企劃的團隊就要根據所處背景架構的主要關鍵因素:(1)國內和國際的發展狀況,(2)國家能動用的資源和人力,(3)國家的歷史和文化,了解在這些關鍵因素所具有的優勢與限制,才能訂定合乎實際可行的願景與目標及策略。
國家改造工程,涉及國家整體的經濟、政治以及社會狀況等因素,屬於國家總体政策的範疇,而科技政策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國家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狀況與其科技能力是息息相關的。但科技必須有良好的科技政策和其它相關政策的配合才能進步,並發揮最大之功能;而科技之發展也必須配合國家改造之目標,使之能發揮提升國力、服務與照顧人民、增進社會福祉的功能。隨著科學與技術知識的持續普及和科技能力的逐漸提升,台灣在經濟發展、政治改革以及社會改造上已有相當程度的進展。儘管台灣仍然面臨著種種內在與外在的困擾和挑戰,但是展望21世紀,如果我們能訂定正確的科技政策和適當的國家改造工程藍圖,情況將會遂漸好轉。
從人類社會、經濟變遷歷程來看,約一百年前,人類由農田轉入工場,最近又轉進高科技、資訊化和全球自由競爭的時代。這些變遷給了人類很嚴峻的挑戰,同時也給人類開闢了遼闊的創造事業的新機會。五十年前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索羅教授說過:「現代經濟成長之大部份,由源於科學、工程及技術之提昇」,這句名言已被經濟強國應驗,科技可以說是促成社會進步的重要原動力。為了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強化國防、加強疾病之預防和醫療、改善國民生活,增進人民之福祉,各國無不把科技發展做為政府之重要政策。
台灣政府這幾年來雖亦有科技政策,並也有明顯之進步,可是由於國家定位不清、中國威脅、外交處境困難等國內外政治因素的干擾,科技發展一直沒有長遠的規畫,所以至今與歐美、日的科技相比我國可說是輸透透,連經過慘重戰禍的南韓也比不上,甚至具有敵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亦直逼我國。其實,今天我國尚能阻擋中國的鴨霸,我們的科技和經濟力量的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過,我國工業界泰斗王永慶先生在今(1999)年五月中的演講中也說過:「嚴格的講,台灣是什麼工業也沒有」。這句語重心長的警語點出我國離「科技島」尚遠的真像。為了要使我國能有效地在國際上競爭,我國必須要有合乎現階段台灣所需要的新的產業和科技政策;我國必須改革落伍守舊的想法和作法,要有創新求變的想法以及追求高品質的產品、服務、研究及教育的作法。我們要求我們的政策是透明的、負責任的、有競爭力的。我國不只要促進新的高科技的紮根,也要兼顧到傳統產業的升級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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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目標與願景
科技政策的目標,主要為:
(1)普及科學教育、提升國民科技知識和研究風氣;
(2)提升科技研發能力至先進國家水準,並在本土優勢領域具領先地位;
(3)提升產業層次、發揚本土產業特色,以增進產經實力;
(4)提升公共建設和服務品質;
(5) 提高健康人均壽命;
(6) 確保平衡優質的生態環境;
(7)參與國際科技事務,提供技術和人力,協助其他國家。此等目標是為了建構小而美的國家、小而能的政府及和諧快樂的社會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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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總體性科技政策
1. 培育科技人才
人才是科技研發與應用之根本,因此培育優秀人才是科技發展的首要工作。以下是我們對人才培育的看法:
(1)改善大學科學教育
大學教育為科技人才最重要的來源。我國現今之大學教育體系,仍無法因應未來科技發展的需求。當務之急,除了持續增加學校教育容量外,必要將大學教育目標進行周延的規劃,在研究大學、社區大學(區域大學)與技術學院之間取得合適的區隔與定位。研究機構與研究大學之間,則保持健康之重疊,但也應避免過度之重覆。大學的人事考評,長久以來就為教界及輿論所垢病。大學教授兼俱教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三重任務,三者對科技發展同等重要,不能偏廢。因此大學教授之人事考評必須分流,研究與教學必須並重。
(2)改善中小學科學教育
當國民具備起碼的科技知識與能力,能在現代科技社會生活和
發展其生涯時,國家的科技才能展現實力。因此發展使青少年對
科技感興趣的國民教育是必備的條件。有好的中小學生才會有好
的大學生。
(3)增加教育與研究經費
科技人才的培訓應著重基礎科學教育,建議五年內增加五十億
元的經費來增添、改善各大學、學院現有之基礎科學教學設備。 培養高級科技人才的研究所,其研究經費及人員亦應增加。而且,我國應亦編列充分預算擴展全民科技教育以及提昇中小學之教學品質
。
(4)注重女性科技人才的培育
我國女性科技人員稀少,國家因此損失太多優秀的人才以及她們的貢獻。政府必須擬定優惠政策,鼓勵女生學習科技專業,以便下世紀我國有足夠的女性科技專才,進而促使我國的科技更人性化。
(5)注重原住民科技人才的培育
我國原住民科技人員更加稀少,使得原住民在這塊土地上長期累積的智慧結晶無法發揚,甚至面臨流失的命運。政府應提出獎勵措施,培育原住民科技人才,加強本土性研究,發揚原住民的傳統技藝和智慧結晶。
(6)成立銀髮科技志工人才庫
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已退休且還健康的銀髮族人數逐年增加。我們要善用人才,就要鼓勵已退休而有經驗之科技人員組成志工大隊,讓他們有機會能貢獻出多年累積下來的科技經驗,來為民間企業和政府服務,如參予各項產業計劃的顧問與諮詢工作
,如此一方面提升他們的參與感與自信心,另一方面降低科技發展的成本。
(7)加強全民通識教育
將來的科技,學生需要學的一定比現在更為廣泛,是跨領域的;他們也要有對藝文的修養,使他們具有人文的關懷,並且思考方式具有彈性和周延性,可以適應快速變遷的21世紀。為了使台灣能成為人性化的「科技島」,需要加強全民通識教育,讓「非科學家」也瞭解一定程度的科學,讓科技人員也具備相當程度的人文素養。
2. 建造科技創新之環境
台灣的科技發展水準尚落後於科技先進國家,台灣的高科技至今尚無法創造自己的品牌,不幸一直被科技強國所控制。除了培訓人才之外,我國必須建造良好的科技發展以及新科技產業創設、發展的環境,以促進新科技之紮根。為此我們提出下面建議:
(1) 充實大學及研究機構設備、人力及經費
從事科技研究的大學及研究機構應有充足的設備和研究經費,
並給予研究人員合理的待遇,以吸引優秀的人才投入科技研發工作
。建議國科會基礎研究計劃與經濟部等部會的科技專案需平衡發展
,並建立有效研究與發展經費的聯合分配單位,消除「分贓式」與「產學雙吃」的弊病,加強管理,以透明化成果指標與績效稽核方式,規劃並開發前瞻性、關鍵性及共通性的產業科技。我們認為我國科技研發經費在十年內應達到先進國家的水準,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3%。
(2)學院創設產業科技育成中心
各學院(大學,研究院、所)應創設產業科技育成中心,用以推動產學研究夥伴及技術移轉,使學校之研究成果(如專利等)能發展成為新產業或提升產業技術,以厚植產業引進創新科技的能力
,並可彌補學術單位研究經費短缺的困境。
(3) 提供新科技產業創業優惠措施
為了鼓勵民間企業加強科技研發、創新工業,應該提供新科技業者優惠的財經措施,減少創業的阻力,如提供低利融資,以及鬆綁公司上櫃之條件,使創造新產業之資本能提早取之於全民,進而使新產品能早日問市,競爭於世界市場,以達到產業升級的目標。
3. 發展高科技產業、提升傳統產業
科技是產業的基礎,而產業則是科技的体現。產業發展的目的在於滿足人類的需求並提升生活品質。若產業界不求技術之提升,則科技研發之動力會受到阻礙,而研發的成果也無法發揮其造福人群的功能。
傳統的產業已經能滿足部份人類食、衣、住、行的需求。這些產業也附帶地帶來一些問題,諸如高勞力成本、高污染、高耗能源等問題。此等問題還是要靠科技,包括高科技來解決,諸如自動化科技、環保科技,以及利用積體電路科技的微小化與精緻化等。傳統產業包括基礎重化工業和地方資源型產業,是我們的社會所需要的,我們需朝低污染、低耗能的目標,改進其製程,提升其技術。
我們認為應以發展高科技產業來帶動科技之進展,並以高科技產業提攜傳統產業之升級。在發展高科技產業的策略上,尤其應針對高科技產業所亟需的半導體製程設備、光電製程設備以及醫療器材,環保設備,精密機械與自動化科技等加強研發。具體的作法為:(1)從現成的高科技基本設備系統著眼,集合產官學研的力量,打好自行設計製造的基礎技術,並培養研發能力。(2)與國外軟體廠商合作,開發半導體製程設備以及其他先進產業機械模擬軟体技術。(3)與國外設備製造廠商合作,取長補短,互相配合,建造雙贏局面的產業科技策略聯盟。
4. 加強本土性科技之研發
台灣之自然環境和人文社會有其獨特性,加強本土議題之科技研發,如本土特有疾病、動植物生態、自然環境變遷、天然災害、資源應用、傳統技藝等,其成果不但可以直接造福台灣社會,並且也可在世界上具有領先地位。
5. 建立科技倫理與法律規範
人類科技進步成了主導人類文明的力量,不管在物質面或精神面,二十世紀來,從超大型的曼哈旦計畫(製造原子彈)、阿波羅計畫(人類登月)、人類基因輿圖計畫(解讀人類遺傳密碼),小至盤尼西林,DDT、半導體等的發現,無不對人類本身及環境造成莫大的影響,面對二十一世紀,台灣如何因應這些鉅變,得其善果,避其惡果,下列是我們的基本看法:(1)科技發展對於提昇知識、厚植國力、增福民生、加強台灣的生命力有極大貢獻,應大力鼓勵科技發展,寬列經費、訂定合理規範,促進科技發展。(2)鑑於科技發展對人類本身及環境的影響,在科技研發及應用過程中,對於人類及其環境所造成之影響,必須事先評估並嚴密監測,禁止不當不法的研發及運用。(3)對於科技所涉及之倫理及法律規範,應建立共識,必要時立法,並定期修改以因應科技發展。(4)關於人類有關的研究,必須以不違反人類尊嚴及保護個人權利及隱私為原則,並立法加以規範。(5)有關科技立法,必須公開化、透明化,並基於增進福利及減低弊害原則,而訂定一個評估風險的準則。(6)科技研發及應用,必須符合世界科技進步國家水平,並以此為方向,訂立規範。(7)科技研發及應用,對居民、環境造成影響,應公開化、透明化,並獲當地居民之同意。(8)科技研發所產生的危害,必須確定責任承擔。(9)科技研發成就,應從研發過程、成果予以專利保障。
(10)設立「科技與倫理及法律」完善的溝通管道,並加強宣導教育。(11)對於無科學根據之應用,政府應基於保護國民之原則,全面清查。
具体來說,我們認為應該制定「科技基本法」,明確訂定國家科技發展的目標與理念,合理配置基礎科學、應用科技與人文科學的經費,保障學術自由與智慧財產權,建立科技倫理與規範。
6. 加強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
透過國際合作與交流,可以培育人才,提升台灣科技水平,促進產業技術之升級,並使台灣可以參與國際科技組織和科技事務;台灣亦應對有需要的國家提供技術和人力的協助,既有助於他國,又可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
7. 成立科技部
現有之國科會及經濟部等部會雖對我國之科技發展有貢獻,但各部會之協調、整合分工不足,造成資源浪費和成效不佳的結果,此現象如果不改善,勢必無法應付21世紀科技的挑戰與競爭,因此建議成立科技部以統合科技事務,協調、整合各部會科技研發之分工與規劃,使科技預算能發揮更大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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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項專業科技策略
順應世界的潮流、顧及台灣本身的能力,我們希望發展關鍵性高科技策略,包括基礎科技、電子、資訊、通訊、網路、光電、材料、精密機械、環保、能源、航太、海洋、交通、化工、生物科技、防災、救災等方面,並邀請學者專家執筆,提出詳細的建言,下列為各分項建言的重點摘要:
1. 基礎科技
電腦資訊與電子科技正在融合成強大的新科技,未來的世紀將是利用量子電腦、光電整合之新通訊網際網路來組織與管理基因層面的經濟活動。這些新的基因、生物科技、生命專利、生命科學工業,人類基因管理的新文化趨勢及新的達爾文進化論都將是新世紀最重要的課題。我國素以資訊、電子著稱,再與生命科技結合,在二十一世紀的地球村,我國將成為有尊嚴的、永續發展的、具有競爭力的一員。
根據這二、三十年的進展,科學的發展已經很明顯的集中於電子元件的趨小化(如集體電路、微電子元件、微機電工具及元件)、材料堪用性質(如彈性、硬度、使用年限)的改良、特殊材料(如高溫超導體)的發現及改良、及由基因工程的突破對生命科技的研究的大風潮(如基因合成新菌種、基因改造農作物及動物複製等)。這些有應用價值的進展需要更基礎的科學研究及改善,因此台灣在二十一世紀的基礎科學研究應具有前瞻性的規劃,針對未來可能的應用做先導的基礎研究,以供產業界下一代的理論基礎。這些基礎研究建議如下:(1)奈米材料物理性質的延續性探討:例如單電子傳輸現象,庫倫阻斷(blockade)效應與光子量子化、光子晶體等研究、奈米材料電子遷移(migration)效應的解決方案。(2)極端條件下原子尺寸系統之物理性質的研究:例如在超低溫、超高磁場、超高壓下原子尺寸系統的交互作用及其影響系統內部載子、聲子、光子速度及狀態機制的探討。(3)量子電腦的研發:以因應未來奈米尺寸計算元件所面臨的問題、將來發展特殊材料及進一步掌握材料科學所需對原子、分子狀態以及其間之交互作用的精確了解、及未來為了解生物生命現象及訊息傳遞(如:神經科學、細胞突變)所需的大量理論計算。(4)生物基因科技的研究:以因應人口每兩代增加一倍的食物需求,及礦物與原子能源所造成的溫室效應、環保污染及地球生態之惡化,皆有賴新基因工程來解決。其研究方向如用微生物處理石油等礦物之污染,生物燃料取代石化燃料,新菌種分解農藥殘留及處理固態垃圾,基因改造樹木、農作物來提高其經濟價值,基因改良之昆蟲來掃除對農作物有害之蛾幼蟲等,利用組織培養種出橘子等胞囊(即從桶子中種出橘子汁的技術)。家畜基因改良,如全時下蛋的火雞,毛長得快的綿羊。利用基因轉殖使家畜變成醫藥的工廠,複製動物可以收取器官,以供人類移植,海洋生物基因改造亦同樣有無限生產力。(5)從農業到醫學的生命科學領域的研究:將集中到約十萬個人類基因組之定位,如DNA晶片,基因治療、修改人類卵、精子和胚胎細胞基因之技術研究,所謂優生學文明將在二十一世紀發生。最後人類基因的研究,更對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價值觀、法律、生態體系造成衝擊,更是迫切需要研究的課題。
2. 電子科技
台灣電子科技產業,目前仍是以製造業為主,設計與技術上雖已開始跟上腳步,但仍不夠快。尤其是技術開發的步調,仍遠落後於技術應用的發展速度。所以如何強化開發技術的應用層面,乃是真正的重點。對於未來發展的良策,有識之士已提出如下的看法:(1)製造優勢本非長久之計,必須積極發展技術優勢。(2)避免過度集中在高風險的DRAM產業。(3)強化產品設計與應用的創意,追上與矽谷間的差距。(4)繼續保有在地市場的支持,維持Logic
IC的成長。(5)充分掌握發展機會,適時投入光電產業。
因此要積極進行下列研發策略:(1)大量培育光電科技人員。
(2)產學緊密合作,研究先進的分子電子工程技術。(3)參予開發替代光線的分子電子蝕刻技術。(4)就現有的電子產品重新設計,使之微小化、降低成本化以提高競爭力的產業技術。(5)研發超導電子、通訊以及快速電腦器件,以便與科技強國競爭21世紀之新()科技。(6)醫學電子工程之研發及人才之培訓。(7)爭取國外高科技人士返國參與。(8)法令過多,公權力不彰,必須有效修正科技產業法令。(9)對高科技技術、產品之輸出應建立「輸出執照」(export
licence)制度(如美國),以免高科技技術、產品流出,造成對國防、經貿之傷害。
3. 通訊科技
通訊科技在未來將居世界高科技潮流的尖端,其中以無線通訊及寬頻網路產業二項最具前膽性與深厚潛力,所以提昇上述二項通信科技研發水準,開發創造高產值及高附加價值的通訊軟、硬体產品,將是通訊科技之主流方向,而如何配合關鍵性零組件之開發,培育自主產制技術,則是後續研發的重點。結合互動式電視、電話與電腦功能的家庭通訊硬體產品,將是下一代主要的通訊產業科技,估計美國將為約2000億美元的市場,應可列為外貿的指標科技產品,我國應積極研發。
通訊科技,尤其是無線通訊科技,不但是當前的明星產業科技,更是國防關件科技,世界各國,尤其是美國,無不將通訊科技納入國防科技研發体系。對內,通訊科技更是維護社會安寧的主要工具,是急難救助不可或缺的現代科技。以「九二一大地震」來說,當災區民眾陷入斷電斷訊的恐荒中時,適於快速展開、機動調派的無線通訊是緊急救災、安撫民心、維護秩序的最有效工具。
具體通訊科技政策為:
(1) 開發先進的無線通信與有線通信整合網路系統技術,讓個人在島國任何角落、任何時段、平時或緊急救難時,都能在走路可達的路程內,得到可靠的通訊服務。
(2) 依我國特殊環境需要,制訂急難救助無線通訊系統標準、輔導國內廠商產銷。一方面,可提供國內治安、消防等單位使用,外銷或捐贈友邦;另一方面,也可藉此提昇我國無線通訊產業能力。
(3) 研發數位語言轉換技術,讓國內各群族都可以使用其最熟悉的母語與全球人民相互溝通。
(4) 建立全球知識網路系統技術,讓國人能經由通訊網路電腦獲得永續 教育,以及關係個人醫療保健等知識。
(5) 開發可以徹底保障個人隱私權,言論通訊自由與民主機制的安全通訊技術。
(6) 建置安全可靠的網路電子商務環境技術,讓個人與企業都可以在網際網路上,直接對全球市場施行公平的商務交易的活動。
(7) 研發高效率的寬頻網路管理工具技術,以擴大國人享用高科技的寬頻網際網路資源。
4. 資訊科技
台灣在近幾十年來,從農業社會轉變成工業社會,目前又將面臨邁入資訊社會的新挑戰。為了開創資訊時代的新世紀,台灣政府必須結合民間社會,在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從事改革。尤其是在資訊科技方面,更應密切結合產、官、學以及民間各界的力量,共同努力迎頭趕上網路資訊世紀的潮流,從而建立公平、合理、活力充沛而且內涵豐富的資訊社會。
美國是資訊科技的主要消費國,不論是政府或是民間企業無不熱心擁抱並採用最新資訊科技。經濟學家研究發現,近十年來美國經濟快速復甦,資訊科技的普遍採用是主要原因。資訊科技發展與創新,將影響台灣未來邁向二十一世紀的綜合國力,所以政策規劃目標,應發揮資訊科技能服務與照顧人民的效用,才能永續發展。首先發展數位化與網路化的「國家資訊基礎建設」技術,其次研發精簡政府作業流程的「單一窗口」資訊技術、智慧IC卡技術、迷你資訊網路終端技術及簡易網路視訊會議設備的產製技術等,建構完整的政府服務網際網路系統,達到24小時全年無休的「電子政府」,「無人政府」服務願景,以及隔空會診的遠距醫療照顧。
為了因應二十一世紀資訊社會的大挑戰,建議在台灣現有的資訊科技基礎上,採行以下各項策略:
(1) 在行政院內指派一權責機構,全權推動通信與資訊相關業務。 此一機構應協調整合經濟部技術處、交通部電信局、新聞局、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以及學術界、民間產業界等等所有與資訊科技業務相關的單位的意見,共同擬定前瞻資訊科技政策,以推進資訊產業升級,強化國際競爭能力。
(2) 提升資訊科技教育投資、加速資訊教育基礎建設,普及社會大
眾應用資訊科技,使台灣全體國民具備基本資訊素養,邁入21世紀的資訊社會。
(3) 強化資訊科技的研究與發展,自行開發先進技術,以減少技術
轉移相關費用之支付,降低成本,並且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加速產業升級。
(4) 制定或修訂與資訊科技相關的法規。例如電子簽章法、資訊公
開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檔案法等等,使得整體資源能做公平、合理而有效率的應用。
(5) 加緊建設資訊高速公路以及國家資訊通信基礎建設,並建置穩定可靠的寬頻網路環境,鼓勵電子商務的創新與應用,以提高產業的競爭力。
(6) 推動電子化政府服務,建立資訊新社會。其細項包括建設電子
化政府骨幹網路、推動電子報稅、電子收付、電子公路監理等網路申報系統。
(7)全民智慧IC卡系統(National Smart IC Card System):全面發給
於台灣全體人民,每人一張具有記憶、演算及加密機能的最小電腦-全民智慧IC卡。在能絕對保護個人隱私權時,可當做人民獲得各級政府網際網路,即時資訊服務端點(Node
point)與鑰匙(keys)。
(8)迷你資訊網路終端系統(Mini-webs Information Terminal System):建構及推廣能接受全民智慧IC卡的迷你資訊網路終端系統,上傳並連接各級政府服務網際網路。
(9)政府服務網際網路網(Government Information Internets):整合各級政府內部院局科室網際網路(Intranets),編織成能對提供對外服務的,分散式政府服務網際網路網,成為國家政府改造的基礎建設。
(10)簡易視訊會議系統(Easy Video-Conference System):建構政府
應提供,及規劃民間可自行購置的簡易視訊會議系統設備,讓人民能夠獲得、使用者付費及其他加值服務。
5. 材料科技
二十一世紀科技在許多領域內都將有急遽的演進,也需要進步的材料科學配合,如能節省能源的超導体材料,磁浮列車所需的超導磁鐵,及超導体磁能儲存的技術。研發內建「神經」與「肌肉」的智慧型材料,能感應內部應力與應變,適應周遭的環境,修復損毀的部分,如鎳鈦諾系列合金的材料,以及能感測光能、壓力、震動,甚至磁場變化的神經光纖材料的研究,都有助於安全舒適的日常居家生活與外出交通所需工具設備材料的應用。研究DNA編碼過的自我組合系統制程,開發能自我組合的電子電路或超微機器技術等。
具體材料科技政策為:
(1) 智慧型混凝土元件的研製:目前橋樑、大樓建築構造物乃是一
般混凝土配上?化鋼樑與鋼筋等,應在關鍵的結構點,安裝壓力感測器,及補?結構體,在受強風地震或交通流量巔峰期的外力作用時,能感測、調整結構,一旦無法承載時,亦能發出危險警告。
(2) 超導電纜及電子/電腦材料的研製與開發:高溫陶瓷超導體所製
成電纜,不只可以用來有效輸送電力、節省能源外,亦可繞成線圈,構成超導電圈,在充電後即斷電形成封閉迴路,用來儲存電力,如此一來超導輸電纜在電力離峰期儲存電能,而在用電高峰期將電力釋出,省下大量電力,亦可應用在電動馬達等驅動元件上。我國應亦發展超導電子材料,因為超導電子零件可用於高速電腦及通訊,將扮演二十一世紀高科技之重要角色。
(3) 神經光纖材料的研發:用來測量光線通過光纖的?度與極性等,可以計算分析光纖所在周遭的壓力、震動,甚至磁場的變化,因此,除了當做光通信的材線之外,亦可當做所有結構材料的感測神經,將結構內部受力的狀況資訊傳到外界來。
(4) 壓電塑膠材料的開發:一種以聚氟乙烯為材料的細薄壓電片材,已經應用在精準壓力感測儀上,所以大量壓電塑膠材料與金屬片材,覆蓋合成多層片材,不止具有散熱功能外,亦兼具感壓的觸覺功能,將可應用在航空、交通工具,機器人等自動化機械,甚至大型建物的感測監控的應用。
(5) 研發合乎本土而可節省能源之建築材料,以降低都會區夏天之尖端溫度、節省用電,並達到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之目標。
6. 交通科技
交通事業與產業是項國際分工很細的企業,關鍵的產製技術大都掌控在技術強國,美、歐、日的手上,所以有關交通科技發展策略,應著重在交通管理技術及交通安全與資訊應用技術的發展為主。因此,應以提昇有關交通安全的人因工程技術為首,開發智慧型車輛與公路系統技術,先進飛行安全資訊系統技術,都會區間捷運與高鐵核心機電技術等。建構島國台灣二十一世紀的交通願景,讓台灣人民能平安舒適在一個半小時內,可由自家門口出發到達島國任何地點。
主導交通科技發展的四大問題,(1)速度與票價 (2)地面與天空交通擁擠 (3)交通安全 (4)污染等問題。在二十世紀,車輛為短路程運輸最主要交通工具,而飛機則長程載客運輸市場,船隻在載客服務方面可說是銷聲匿跡,鐵路也幾乎被淘汰。相信到二十一世紀早期,新科技將大幅改善車輛,飛機甚至船舶的功能,其中最具革命性的改變,將是新鐵路,高速鐵路運輸與都會區的捷運系統。為因應台灣島國二十一世紀交通需求,讓台灣人民能由自家門口出發,在壹個半小時內到達島國任何地點,要發展下列核心交通安全科技:
(1) 智慧型車輛與公路系統(ITS,Intelligent Traffic System)科技:
運用電腦資訊的道路交通管制系統,在快速道路及主要聯絡幹道上,設置閉路電視攝影機,監視公路路況,並利用路上埋設的磁性感測器,或道邊紅外線偵測系統,蒐集路況訊息。採用無線電控制的交通號誌,會閃動堵塞訊號警示汽車駕駛,同時也會提示替代路線,在交通尖峰期,此系統將控制各道路進出口的交通號誌,以確保公路得以暢行無礙。此系統將大大提升公路的交通流量,減少交通擁擠的問題。
(2) 先進飛行安全資訊系統(Proactive Flight Safety Information
System)科技:
全面模仿英航公司(British Airway)的標準作業小組OS
(Operating Standard Group),先進飛安資訊系統,引進改良式
GPWS/EFIS航道地標淨空警示系統,在一具LRU(Line
Replaceable Unit)顯示器上,提早CFIT(Controlled Flight Into
Terrain)的警示時效。改良傳統FDR(Flight Data Recorder)與
CVR(Cockpit Voice Recorder)等黑盒子的功能,成為例行飛航
品管評估作業FOQA(Flight Operation Quality Assurance)的資料分析功能,提升制式FDR與CVR資料參數量,能紀錄為飛行電腦資料庫,施行先進的飛安管理策略與決策作業,描繪人為錯誤行為的模式,可預先發掘可能發生的時機,主動配合教育訓練計劃,執行有效機員調度管理(CRM,Crew
Resource Management)作業,成功的導入機員對「飛安紀錄第一」的態度,大幅增進飛航的安全。
(3) 捷運與高鐵核心機電技術:
為了永續經營及保持服務品質,應要求研發與移轉下列有關捷運與高鐵系統核心機電控制技術:(a)有關交通安全的人因工程技術(Human
Factors in Traffic Safety)。(b)非接觸式交通智慧IC卡,自動收費系統技術。(c)整合型自動剎車系統(Automatic
Train Stop)技術。(d)數位式車輛防範系統(Digital 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技術。(e)無線通訊電腦輔助控制系統(Computer
and Radio Aided Train Control System)技術。(f)無污染太陽能與燃料電池(Solar &
Fuel Cell)機電系統電源技術。
7. 生物科技
生物科技之投資大,但獲利也大,對國家之影響甚巨,應設立「生物科技總署」,以統籌生物科技之研發。比如用生物科技的基因工程技術來開發傳統中藥、解決如傳染病、癌症、病虫害等當今所面臨的問題,利用水耕法製造經過基因改良的水產植物及水產魚類養殖與人工食物等。積極參與國際人類基因組計劃,研發能改變人類卵子和精子的遺傳密碼,免除出生嬰兒患有嚴重複合免疫不全症及纖維性襄腫等的疾病。我們希望生物科技能像半導體業一樣成為我國之未來的明星產業。
具體生物科技為:(1)把現在所有與生物科技有關的國家型計畫、科專計畫、主導性新產品計畫及國科會、經濟部、農委會、衛生署之相關產學、委託、補助計畫皆統籌於有充分「授權」的「生物科技總局」來推動,以資助產學研在生物科技方面之研究發展,優先開發我國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優勢之技術,並推動保護我國生物科技之智慧財產權,獎勵科學家創立新公司、促成科技移轉及衍生產品之開發上市。(2)我們建議於「生物科技總署」設立生物科技規範處,規劃、訂定生物科技所應遵循之規範。由於生物科技日新月異,此規範也須隨時更新。(3)生物科技產品之開發、製造及生產之審核仍由各有關部會如農委會、衛生署等負責。但為減低產商不必要之奔波及增進業界與各機構間之溝通協調,可於「生物科技總署」設立生物科技產品促進處,作為生物科技產品審核之單一窗口。由農委會、衛生署等相關部會派員支援,和產商於產品研發之初即密切協調,提供審核相關訊息,建立良性互動,幫助產商確認生物科技產品之有效性、安全性以促成其儘速通關上市。(4)發展有遠景具開發潛能之平台技術,像利用功能基因學來研製基因晶片以幫助找出病因、搜尋新藥即是個很好的例子。儘可能以提升我國現有之產業為考量重點,比如利用生物科技來開發傳統中藥。鼓勵國人利用生物技術來解決現在所常可能面臨之問題如傳染病、水污染、病蟲害等。
我國目前在生物科技方面和歐美日等科學先進國家有明顯之差距。美國生物科技產業於一九九八年的營業額是一百八十多億美金,而我國即使把全部稍與生物科技相關的產業之產值加起來也才只有五億美金而且其中沒有任何一項是新生物技術產品。設立一「生物科技總署」來設定規範、統籌推動、幫助技轉、輔導審核,當可加速開發我國在生物科技領域之研發成果。只要在嚴謹審核下儘速使幾個國內開發之新產品能成功帶頭闖關上市,當能振奮我國生物科技領域而促進投資、增加產值,屆時我國斯能成為生技之島。
8. 海洋科技
台灣四週環海,海洋資源是我國得天獨厚的廣大資源。海洋科技的內涵包括兩個面向:第一,發展海洋科技以利用蘊藏豐富之海洋資源,包括海洋礦藏、海洋生物、海洋能源、觀光資源以及海運科技。第二,擬訂海洋生態保護法及發展海岸生態環境整治科技,以拯救遭受人為破壞、日漸惡化的海岸線。
影響台灣沿海海洋環境的主要自然因素有三:海流、潮汐以及波浪,海流主要影響氣候及漁場,潮汐影響河川、海港的自淨能力以及沿海污染物質的擴散,波浪是設計港灣時必須參考的海洋特性,它在近岸處破碎後引起的沿岸流會運送漂沙而改變海洋地形。目前在台灣,台大、中山及海洋大學都有海洋科系或研究所,各負責管理一艘研究船,從事學術研究,研究經費主要來自國科會。成大、氣象局、工研院、港研所等也有與海洋相關的研究計劃,此外,水試所、海軍、港務局等也各有不同任務的研究。除國科會外,農委會、環保署、原委會、台電等政府機構也提供研究經費。近十年來,國科會支持幾項大型的海洋計劃,也推動國際合作的研究,在黑潮流經的海域、台灣東北海域以及南海海域,結合物理、化學、地質及生物各領域的研究,成果頗豐。研究海洋,我們除了利用傳統的測量儀器外,也同時利用先進的衛星及水下潛艇等。海洋資料取得不易,成本也高,要累積很多資料才能對海洋特性有較深入的瞭解,美國收集附近海域的資料大都超過100年以上,台灣大約30年前開始才有稍具規模的海洋研究規劃。
為使國內海洋相關產業之永續經營,建議成立海洋局,以提升研究水準,整合海洋資料及整體規劃海洋資源之利用。為了達到上述目標,海洋科技應發展下列技術,具體科技政策為:(1)結合先進衛星導航系統(GPS)與開發遙控水下潛艇探測技術。(2)建構島國沿海數值地形資料系統技術。(3)開發島國海流、潮汐以及波浪數值模擬系統技術。(4)研發沿海人造浮島平台養殖技術。(5)研發潮汐對河川與海港污染自淨的技術。
9. 化工科技
研發更大的聚合化合物及研究大自然的超微化學技術,如蛋白質、核酸與生物分子生長的機制,及光合與酵素的化學反應等,單原子工程技術,開發X形狀分子電子開關的有機合成化學物質。研發合成C60巴克球(Buckyball)分子技術及其家族系列圓柱狀分子巴克管(Buckytube)等技術,用來製造新觸媒,塑膠,超導体,藥品,甚至火箭燃料等先進化學材料。
具體化工科技政策為:(1)未來化學工業可在清潔製程、安全製程、環保工業、積体電路工業、電子化學品、精密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學工程等尋找發展的機會。(2)緊跟歐美化學工業先進國家因為環保、工安而提出的策略。如:ISO
14000、清潔生產技術(Clean Technology)、產品生命週期分析(Life Cycle Analysis)、責任照顧制(Responsible
Care System)。這些策略都是期待化工產品從原料、製程設計、生產、使用、到最終的廢棄時所引起的環境污染及廢棄物為最少,亦即企業應對社會擔負其責任。(3)新科技與化工相關之產業,包括有:污染防治工業、能源工業、精密陶瓷工業、特用化學品、生醫用品、電子工業、電腦工業、生物技術產品、太空科學用品。化學工業是一個現代化國家無法缺少的工業,但卻有層次、水準之分,我們目前面對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相同水準的國家如:韓國、新加坡;急急追趕的國家如中國、東南亞的威脅。我們的化學工業應快速趕上先進之林,減少傳統量大價廉的產品,生產高品質、高科技、高附加價值的產品。
10. 能源/環保科技
能源是經濟活動和國民生活的必需品。台灣工業與經濟快速發展,因此能源的需求與消費亦隨之成長,另一方面環境政策隨著國際潮流亦日趨嚴緊。台灣未來如何變得更美好,重要關鍵之一就是正確的能源與環境政策。使用能源往往就因相關的廢棄物排放造成(例如二氧化碳、酸雨、空氣污染、水污染、核廢物、輻射污染等)環境問題。我們瞭解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與經濟發展的基本根源,因為生產部門的活動所需的資源包括原料與能源皆從自然環境而來,而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棄物以及消費後產生的廢棄物均需依賴自然環境的吸收消化,再將廢棄物分解再生。過去經濟學上的考慮是假定自然環境有無限的容受力,因此經濟發展主要考慮的是生產和消費的關係。可是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環境並非真的有無限的容受力,其容受力仍有其限制。例如,供給生產的能源資源如石油或礦產等其蘊藏量是有其限制的,同時一般認為可再生的資源如水、空氣等事實上也有其應用的極限。當人類使用一些被認為可再生資源的速率大於自然環境再生的速率時,可再生資源仍會逐漸枯竭。一個正確的能源與環境政策才能確保人類的永續發展;未來能源/環保科技之發展重點應在於促進台灣永續發展的能源與環境政策的落實。
能源科技之目標:
(1)促進能源節約、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以立法規定在2010年
前達到節能10%(2000年為準)的目標。
(2)促進再生能源、新能源的開發與使用,提升能源自給率。
(3)降低能源使用導致的污染和溫室氣体之排放,並配合國際
溫室氣体之減量措施。
(4)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停止核能之使用。
(5)確保台灣能源供應之永續性。
發展重點:
(1)省能技術、設備、材料的研發,包括工廠生產流程和設備、
交通工具、住宅、家電、照明工具、大樓等。
(2)使用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技術和設備的研發,如太陽能、 風
能、地熱、海洋能、生質能、廢熱、燃料電池等。
(3)台灣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分佈狀態之調查與評估技術之研發。
(4)二氧化碳減量、回收、固定、再利用技術之研發。
(5)能源轉換和使用所產生之環境污染之防治技術之研發。
(6)核電廠除役和核廢料處理處置技術之研發。
環境科技之目標:
加強台灣環境之妥善管理與維護、配合國際環保措施,提供
國民一個安全、乾淨、舒適的美麗島。
發展重點:
(1)台灣生態環境調查技術之研發。
(2)詳實的全國生態資料庫之建立。
(3)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測技術之研發。
(4)健康及環境風險評估技術之研發。
(5)各種污染防制及整治技術之研發。
(6)低污染、低耗能、低耗水之綠色生產技術之研發。
(7)資源回收、再生技術之研發。
(8)確保生態資源永續利用之農林漁牧技術之研發。
(9)生態保育技術之研發。
(10)永續發展指標之研擬建立。
11. 國防科技
國防是國家長治久安,經濟、社會永續發展,人民安居立業的屏障。我國每年花費龐大之國防經費,絕大部分經費用於向外國採購國防設備,不但國防科技失去自主性,而且國內產業、經濟未能直接受益。我們希望我國採用如美國之制度,國防工業用品應由民營公司製造才會有效率,並建議以國防經費委託民營公司從事研發新國防產品,以便藏技於民,建立國防科技之自主性。除此之外,為因應島國防衛作戰特性,應發展下列重要國防科技:(1)提升「指管通情電監偵(4ISR)」系統技術。(2)發展顛覆性電子資訊作戰技術。(3)增強反封鎖反潛作戰技術。(4)參與TMD計劃,引進高空預警技術。(5)發展遠距精確制導武器技術。
飛彈防禦系統主要包括偵測系統及攔截系統:
中科院研發完成之天弓飛彈,速度約馬赫數3,即每秒1公里。彈道飛彈墬落時之平均速度亦約相同。目前台灣雷達可偵測100公里遠之目標,所以從偵測到目標至彈道飛彈落地時間只有100秒。假使一偵測到目標即發射飛彈,接戰的地點頂多在中點。事實上,從偵測目標到發射飛彈,尚須做目標鎖定、雷達追縱、準備發射等動作,將用去約60秒,只剩40秒。因此,接戰的地點約在20公里遠,這距離約為一個城市的範圍,所以攔截後之碎片仍會墬落城裡而造成傷亡。
台灣尚須發展的飛彈防禦系統能力為提高接戰距離、追蹤準確度、飛彈命中率等。在提高接戰距離方面需要遠程雷達,在提高追蹤準確度方面需要相位天線,而在提高飛彈命中率方面則需要導控元件。遠程雷達可將偵測距離提高至1,000里,同步衛星警戒系統則可將偵測距離提高至10,000里。
12. 太空科技
配合太空國防科技的發展,我國太空國防科技計畫應發展低軌道全天候偵察衛星及地球同步軌道警戒衛星,同時自製發射載具發射衛星,以達到太空國防科技自立自主及強化軍力部署之目標。太空計畫室應發展微衛星影像遙測星系技術,進而與中山科學院之發射載具研製計畫結合,輔以漢翔之衛星製造、工研院之通訊與軟體、精儀中心之影像儀器等技術,五年內我國太空國防體系必然會成形。厚植國防實力若不從平時下手,而另在戰時再成立大規模之武器研製計畫將會措手不及。衛星計畫蘊藏著影像監測、影像尋標、軌道控制、GPS導航之技術,這些太空科技與發射載具技術一結合,即可輕易演變成長程飛彈、巡弋飛彈、彈道飛彈的關鍵技術。國防科技領導人必須高瞻遠矚且出面統合科技單位,並要求各科技單位在執行例行任務之同時須肩負發展國防科技之使命,使國防科技分工體系在平時即已建立於無形,必要研製武器時即可迅速加以整合而成。
具體太空科技政策可從衛星計畫及發射載具計畫兩方面來說:
(1)每一個國家的衛星計畫均被視為重大計畫,原因是衛星科技蘊涵著尖端的國防科技。因此任何一個國家衛星計畫之制訂不外考慮下列三點:(一)自主性
-- 不管在哪一個環節,從任務定義、系統發展、整合測試、以至任務操作,自己能夠做一定自己做,不輕易假手他人;(二)前瞻性 --
國家太空計畫須看到未來需要,不是拿現成技術給產業界做量產就算數,太空計畫尚須培植產業界實力。(三)國際性 -- 衛星是在軌道上運行,如日月般普天照射,環繞地球而無國界。因此,一國可用之衛星,通常他國亦可用,故太空活動常有國際合作。我國太空計畫的問題不是出在計畫內容、科學價值、或國際合作,而是出在喪失自主性及前瞻性;這很嚴重。太空計畫室欲建立微衛星設計、整測、操作的能力,科學團隊想建立資料處理的能力,國內廠商想建立衛星元件製造的能力,但我們幾乎將所有重要的工作均委託國外廠商來做,這些目標將很難達成。太空計畫之衛星設計、元件採構、工程體測試等工作,應由太空計畫室帶領國內廠商做,任務目標訂為一系列之衛星遙測影像。不只在影像也解析度逐步提高,從三公尺、二公尺、至一公尺以下,取像時間也要密集,從上午十點鐘、下午一點鐘、上午七點鐘、至下午四點鐘。甚至不只發展可見光遙測儀器,還要發展紅外線遙測儀器,使國防安全之太空監測可全天候進行。
(2)關於發射載具計畫,我國應發展一萬公斤級之小型發射載具,用作發射一百公斤級之微衛星至一千公里高之低地軌道,以自主發射軍事衛星免受他國牽制及大幅提昇我國飛彈備戰能力。從2002年開始每兩年發射一顆微衛星。微衛星為世界發展趨勢,一顆一顆做且一顆一顆發射,使衛星技術與發射載具技術結合,達到太空科技完全自立自主之地步。中科院研發完成之計畫有天弓飛彈、天劍飛彈、雄風飛彈、擎天飛彈等。已建立之技術包括:固態多節、推進向量控制、衝壓引擎、固液雙節等,已建立之設施包括:風洞、靜試場、發射場、火藥廠,機械廠、精密儀器廠、組裝廠等。目前中科院已具備一千公斤級之飛彈自製技術,多數設施可沿用至一萬公斤級之小型發射載具研製上。發射載具計畫應與衛星計畫同時進行。2001年開始試製,2002年第一次發射微衛星,然後每兩年發射一顆微衛星,預計發射三次之總經費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
13. 防災、救災科技
天然災害,如地震,颱風等,或意外所產生的災害,如火災、交通事故、化學災害、核子事故等,只能防患準備,但預先的防災、救災規劃,可以減輕損害的程度。有關地震與颱風資料的處理,需要發展先進衛星遙測科技,及氣象預報與監視科技。而防災規劃則需要高解析度地理資訊系統(GIS)的應用分析技術,建構數值的地形模型,斷層地值模型,研究地盤振動反應分析,以及防震建築結構的設計規範,同時亦要能模擬土石流及治山防洪的措施,以便分析與評估。救災科技要開發緊急救生的設備及儀具,期能在72小時內,偵測掩埋体內的存活者,及快速挖掘及穿孔機具,提供及時的救援。其他緊急衛星通信系統科技,垂直空中運輸系統科技以及快速傳染病源偵測科技與防疫技術等都要加強研發,才能照護人民。
根據網站取得有關1989年10月17日5:04p.m.(PST時間),Loma Prieta地震,1995年1月17日5:46a.m.阪神(HANSIN)地震的經驗,綜合台灣1999年9月21日1:47a.m.集集地震現況,我國防災科技發展策略如下:(1)總統府設立國家科技委員會之下,成立防災科技發展指導委員會,專責統籌政府與民間科技組織的防災救難技術發展與應用。(2)在行政院架構下,成立防災專責機構,如美國「聯邦救災總署(FEMA)」,指揮中央部會,協調地方政府,配合民間救災組織執行防災救災重建工作。(3)行政院國科會應鼓勵各大專研究所,參予台灣地區的防震防災研究,配合地方政府,施行防震防災教育。(4)經濟部地質調查所,應擴大產官學的合作,建立全國地震風險分析圖,及相關土石流等災害風險分析圖。我們建議把這個災害風險分析圖列入中學地理課本裡,讓學生們了解他們自己的環境。並且,也應建構網際地理資訊系統(GIS
web),以供地方政府及民間查詢、使用,做為建築房屋、大廈、造橋、造路、建水壩等重大工程之重要參考。(5)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建構GIS相關業務資料庫,如衛星遙測天然災害、災情資料、水文,氣象預測及地震資料處理等數值化資料庫。(6)經濟部應責成台灣電力公司,研發建置強韌不斷電輸配電線路科技,以及節省能量為目標的緊急輸配電系統。(7)國防部與交通部電信總局應責成電信公司,建構不斷電之緊急衛星通訊網路系統與空中預警及救難搜索通信系統銜接,暢通災情通告及救急指揮網路。(8)衛生署應研發緊急醫療救護科技,與內政部消防署建構緊急醫療網,及發展使用緊急救生各項器材的技術與訓練。(9)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應與國防部工兵署,成立災區交通緊急修護聯合指揮部,研發快速地面交通修護技術與訓練。(10)教育部責成國內學術機構參予國際緊急管理協會(IAEM),編寫防災救災教育訓練教材,供民間及政府各級單位使用。
另外,意外產生的種種災害,亦應依災害的特性,由相關主管機關負責,研發其防、救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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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邁向21世紀科技政策綱要
(1)制定科技基本法 --訂立科技發展的目標與理念,合理配置基礎、應用、人文經費,保障學術自由與智慧財產權,建立科技之倫理與規範。
(2)成立科技部 --統合科技事務之事權,協調整合各部會科技研發之分工與規劃。
(3)建立現代化的科技教育體系;改善中小學及大學科學教育與研究設備,提升教學與研究品質;推廣通識教育,培育具有人文素養的科技人才和具有科技知識的國民。
(4)在十年內增加科技研發經費至國內生產毛額(GDP)之3%。
(5)鼓勵青年,特別是女性和原住民成為科技人才。
(6)成立銀髮科技志工團隊。
(7)改善研究環境,吸引優秀科技人才從事科技研發工作。
(8)設置產業科技育成中心,推動產學合作,加速技術轉移和商業化。
(9)提供新科技產業創業優惠措施,鼓勵民間企業加強研發創新。
(10)發展高科技產業,並促進傳統產業之升級。
(11)加強本土研究及本土產業技術之改進。
(12)獎勵清潔生產技術之研發和投資。
(13)加強國際技術合作與交流。
(14)選擇關鍵性科技:電子、通訊、資訊、網路、材料、交通、生物、海洋、化工、能源、環保、國防、太空、精密機械、防災和救災科技等,優先鼓勵推動其研發。
(15)加強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技術之研發,停止核能之使用。
(16)加強節省能源技術之研發,並立法規定在2010年前節能10%。
(17)加強能發揮服務及照顧人民的電腦網路資訊與通訊科技之研發。
(18)加強安全的、低污染的、低耗能的、高品質的交通科技之研發。
(19)加強兼具防災救急與國家防衛的太空國防科技。
(20)國防工業民營化、自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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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委員名單
尤 清(法律) 律師
方良吉(環保) 工業研究院能資所副所長
呂忠心 (通訊) 工業研究院電通所副所長
李亮三(化工) 中央大學化工系教授
吳啟昌(網路) 文佳科技公司總經理
吳銘誌(地質) 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
吳慶年(能源) 成功大學物理系教授
范光龍(海洋) 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教授
施信民(環保) 台灣大學化工系教授
紀國鐘(基礎) 中央大學物理系教授
梁啟銘(生化) 中央研究院生化所研究員/主任
許舜欽(資訊) 台灣大學資訊系教授
黃昭淵(召集人/ 電子)台灣大學凝態中心教授
趙健明(摘錄/交通) 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教授
楊英佑(電子) 工業研究院光電所副組長
楊肇福(機械) 經濟部精密機械發展推動小組主任
褚德三(基礎) 交通大學電物系教授
蔡嬪嬪(材料) 工業研究院材料所研究員
謝清志(太空) 太空計畫室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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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陳水扁總統競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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