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永清/北縣(立委) 九月一日,核一廠的核廢料清運車竟然出乎意料地發生墜河事件,不僅令大家感到十分不可思議,然而這一摔,也摔出了台電和原委會許多積弊已久的管理問題。
首先,到底為什麼會發生意外?目前的公佈版本是:清運車司機沒有拉緊手煞車,而通過檢查哨下車檢驗前正是一個斜坡,因此車輛「倒退嚕」才會墜落河谷底,我們可以看到:一輛滿載(其實在本事件中是超載三分之一)的 核廢料清運車,其實只有一位司機在車上(校長兼撞鐘)既要開車,又要負責安全,其所謂「謹慎小心」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其次,工程層層轉包、外包,也把管理的品質和責任給層層削弱;先由台電核電廠轉包甲級廠商,甲級又轉包乙級,乙級再轉包丙級,最後終於只由一個卡車司機負責,而且是超載地清運核廢料,這樣的管理制度不出事則已,若是一出事,也不過是原委會糾正台電核一廠,核一廠要求下包商改善,層層怪罪下去,最後就是小包商卡車司機被撤換,然後原委會和台電道歉檢討了事,官方沒有人負責,管理機制不會改變,也就難保類似事件不會繼續發生。
第三,則是身負全國核能管理最高職權的原委會,同時也負責核能的應用推動,球員兼裁判的心態,使得原委會負責的監督和預警功能根本沒有辦法發生功能;為了安撫人心,原委會匆忙地在當天下午就發布沒有任何污染的資訊公佈大眾,而後漏夜檢測後卻又發現有高輻射計量的污染發生,才急忙派員處理,整個消息遲到事件第二天才公諸於世。
綜上而論,我們暫且不論核電廠的發電成本過高等其他負面因素,光是台電公司的核電廠管理文化與管理品質,原子能委員會缺乏公正監測預警的立場,實在讓我們對核能發電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