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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晚報 900929
金鐘獎獎項增多 大夥叫好
單元劇與連續劇首度分開評比 增加公平性及得獎機會
唯「娛樂諧趣節目」獎爭議仍大
廖慧娟/台北報導
電視金鐘獎屆滿四十年,進入「不惑」的世紀,終於對頒發的獎項也有做出革命性的改變,經過兩個月評審的實際觀察與演藝工作人員的檢驗,在頒獎典禮上普遍受到好評,尤其是戲劇類節目,把單元劇與
連續劇分開評比,讓競爭點不同的兩種戲劇,有更多發展空間,而得獎機會增加了,也提升了影劇圈的參與感。
不論入圍與否、有沒有得獎,電視戲劇工作者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認為單元劇與連續劇分開競爭是對的,因為單元劇與
連續劇不論拍攝手法、拍攝時間與演員的表演方式、投資報酬率都不相同,例如單元劇可以用兩個禮拜、甚至是一個月的時間拍一集九十分鐘的戲,讓導演慢慢磨劇中只有兩、三位演員的情緒、表演方式,猶如在拍一部電影般精緻細膩的運鏡、打燈。
往年將兩者摻和的競爭,在演員方面的獎項,連續劇或有些許勝出的機會,但在最佳戲劇獎方面,連續劇幾乎毫無勝
算,被打得招架無力,等於直接鼓勵電視台「為金鐘而作」的惡習,也失去了金鐘獎鼓勵長期電視戲劇工作者的原意。
今年把單元劇與連續劇分開評比,不僅實質上讓非商業的單元劇與為電視台賺錢的連續劇能各有各的天空,還多出來五座個人獎項:最佳單元劇及最佳男、女主角、最佳男、女配角獎,讓演員有更多出頭天的機會。
不過,令人遺憾的是,綜藝
節目類新劃分的「娛樂諧趣節目」獎,不僅電視工作者不知道該怎麼定義這個獎項,就連該組的評審召集人、汎太國際執行顧問孫大偉也坦承在定義上不明確,有些報名的節目,連評審都無法認同屬於這個獎項,必須先投票篩選、彼此討論確認,才能區分哪些真正是屬於「娛樂諧趣節目」,予以評比,期望下屆金鐘獎開始前,廣電基金必須先訂出更明確的節目分類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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