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於1963年10月10日的梅豔芳,家中有兩個哥哥及一個姊姊,排行最小的她,個性倔強帶點叛逆。由於父親早逝,母親要獨力供養4名子女,家庭環境不是很好,梅豔芳的母親於是組織了粵劇訓練班及歌舞團以維持生計。
小小年紀的梅豔芳深受影響,加上本身的音樂天分及天生的表演慾,4歲半便一腳踏上舞台,登台演唱「賣花姑娘」,這一步便開啟了她長達20、30年的演藝之路。
梅豔芳跟隨媽媽與姊姊梅愛芳登台表演,從此一生與舞台結下不解之緣。也許當時年紀小,所以對於這樣的表演生涯,她覺得沒有什麼不好。但到了長大一點時,既要表演又要兼顧學業,對她來說並不容易。
白天上學、晚上唱歌,沒有時間讀書,加上校園生活並未給她帶來歡樂,反而帶給她無窮的壓力,因此初中沒讀完梅豔芳就輟學,在荔園、酒廊、歌廳表演。她曾在香港的電台訪問中說,「以前唱歌的人都不受尊重,人們都稱呼為『歌女』,在他們眼中『歌女』是一個不正經的行業,所以同學都不跟我來往,感覺十分孤單。」一語道盡求學成長時的辛酸。
直到1982年梅豔芳的轉捩點出現,17歲的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姊姊梅愛芳代為報名,參加了「第一屆新秀歌唱比賽」。初賽時,梅豔芳憑著冷傲的面孔,讓評審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到總決賽當天,她更以超水準演出「風的季節」,無心插柳的從3000多名參賽者中脫穎而出,得到了冠軍,就這樣改變了她的一生。多年後,評審之一的黃霑曾在一公開場合表示,當年他給了阿梅滿分。
身為公眾人物是要付出代價的,梅豔芳便是一個例子。初出道時,娛樂報章經常傳她吸毒、整容,到後來她大紅大紫之後,只要稍有異動,便又傳她自殺、墮胎等,不利的傳聞一直沒有放過她。
剛出道時的梅豔芳十分瘦,人們便傳她吸毒;又例如她因太瘦不肯穿著短袖衫時,人們便傳她紋身。這些負面報導對一個不滿20歲女孩來說,所受的打擊及壓力都很大。幸好她沒有因此而放棄歌唱事業,憑著她堅毅的性格、努力、加上不認輸,漸漸將噓聲變為掌聲,成為 1980年代最紅及最受歡迎的女歌手,而那些不利的傳聞也隨著時間的流逝而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