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15  中國時報
業者怨:扼殺生存空間 逼近絕路

【陳宛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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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網咖條例通過,扼殺網咖業者的生存空間,逼得我們一家三口走投無路,實在不知該怎麼辦!」一位四十歲的陳姓婦女去年才利用房屋抵押貸款、標會、借錢開了一家網咖,昨日獲知北市三讀通過網咖自治條例後,頻頻說:「怎麼辦!走投無路,只好去跳海。」

 北市網咖條例草案規定,網咖應距離學校兩百公尺以上,陳女士所開的網咖雖位於北縣,但距離學校不到兩百公尺,她擔心北縣將效法北市,引發連鎖效應,勢必面臨遷移或關閉的命運。

 陳姓婦女表示,自己與先生都已達不惑之年,日前受到不景氣影響,雙雙失業,兩人又都無一技之長,且育有一子,生計面臨危機。「失業的那段時間,非常自閉、憂慮。好不容易走出來,決定與先生共同創業。那時覺得電腦屬於高科技,網咖應該是很好的開店計畫,因此將房屋抵押貸款、標會、向朋友借錢,籌了好幾百萬開了一家網咖。」

 陳女士說,在金錢壓力下,這次創業絕不能有任何閃失。之前她曾因網咖業無法拿到營業許可,多次進出派出所,但她仍咬著牙度過。這次若是因為法令過於嚴苛而不得不結束營業的話,一家三口只好去跳海。

 陳女士說,社會問題不是只存在於網咖,而是根本的教育問題。她自己也有子女,也喜歡上網咖,但家長應該要自行規範子女,而不是交給政府去管。且陳女士自己開設的網咖,不僅嚴格禁止十八歲以下的學生在上課時間進入網咖消費外,更曾經幫助一位家長找回流連在網咖中的小孩。

 她說:「網咖可以是一個很正面的場所,政府應該訂定實質意義的法規,保障合法業者,而不是一味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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