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7.28
八掌溪事件 內政部公布十項善後措施
蔡慧貞/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張博雅昨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照顧
八掌溪罹難者家屬十項具體善後及照顧措施,
除核發罹難者慰問金總計五百萬元,並協助家
屬就業、就學、就養及劉智長子劉建輝提前退
伍,同時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協助處理「國
家責任事宜」。
內政部昨日邀集法務部、經濟部、行政院勞
委會及嘉義縣政府、台南縣政府等相關單位會
商「八掌溪洪水事件善後處理協調事宜」,決
議十項對罹難家屬的具體善後及照顧措施。
嘉義縣政府依「台灣省防救天然災害及善後
處理辦法」規定,核發死者每名二十萬元救助
金。
國防部專案核准劉智長子劉建輝提前退伍,
由經濟部負責就業事宜,另長女劉盈均今年二
專畢業,併請經濟部協助安排就業。林中和兒
子林秋元目前也失業中,請勞委會協助就業。
此外,教育部協助處理劉智次子劉期盛、次女
劉淑卿繼續升學免學雜費事宜。
嘉義縣、台南縣政府依據社會救助法相關規
定,協助家屬後續生活照顧事宜,及負擔喪葬
費用。嘉義縣政府已在台灣銀行太保分行設立
「八掌溪事件嘉義縣劉智夫婦捐款專戶」(0
67001081998)。嘉義縣、台南縣
政府分別指派社工人員家戶訪視,了解家庭狀
況,並擬定後續輔導方案。其中,楊子忠母親
中風,由台南縣政府派員提供居家服務,至外
籍監護工抵台接替為止。
行政院勞委會與經濟部水利處協調嘉義縣、
台南縣政府協助罹難者家屬辦理職業災害補償
,每名罹難者家屬最高可領取四十五個月平均
工資的職業災害補償。劉智與劉吳梅貴與林中
和家屬已領取的農保喪葬津貼,每人各十五萬
三千元,楊子忠家屬已領取勞保職業災害保險
死亡給付八十二萬三千五百元;另外總統及嘉
義縣政府等各單位,總計發給四位罹難者共五
百萬元的慰問金。
至於八掌溪事件有關國家責任事宜,涉及跨
部會及地方政府權責,由法務部協同內政部、
國防部、經濟部及相關部會,連同地方政府組
成工作小組與罹難者家屬協議處理,內政部將
持續追蹤。張博雅表示,罹難者家屬若提出告
訴,即為國家賠償問題;若未提出告訴,則為
政府和罹難者家屬間的協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