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7.28

檢方:空警、消防、包商須負刑責

 呂素麗/嘉義報導

 八掌溪事件,案情逐漸明朗化。嘉義檢方昨 天下午約談空軍海鷗部隊五位人員,調查廿二 日軍方接到求援電話及處置情形。當天值勤人 員承認對此事反應不夠靈活,造成四人罹難, 心裡很難過,但否認海鷗處置有疏失。檢方也 查出台中空警隊記錄飛機起飛時間與台中航空 站塔台記錄有出入,台中空警隊有造假之嫌, 涉及偽造文書。

 八掌溪事件蒐證工作告一段落,檢方已釐清 部分責任。主任檢察官曾銘芳說,可確認空中 警察隊、消防單位及包商都須負刑責。本案涉 及軍事單位部分,將移請軍事檢察官處理。

 據悉,包商未做好防護措施,可能涉及業務 過失致死罪及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消防人員 若延遲救援及當救而未救,可能涉及刑責頗重 的「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至於包括空警隊 在內的公家機關若有記錄作假,則可能涉及偽 造文書罪。

 檢察官王全成昨天下午約談國軍搜救中心人 員陳孟鴻、吳俊明、趙子昌、劉樹人及王瓊雲 等人 ,調查海鷗部隊在當天對求援電話的處置情形 。

 當天值勤的陳孟鴻說,他於廿二日下午六時 零八分接到嘉義縣消防局請求救援的申請傳真 ,六時十二分消防局又來電話。他向消防局說 明海鷗的作業規定,請消防局向空警隊求援, 如果空警隊無法執行,再向軍方申請。六時十 五分他向上級報告。六時四十六分消防局再來 電話說,空警隊太慢,請海鷗出勤救人。但礙 於二千五百公尺以下非權責範圍之規定,海鷗 無法出勤。

 檢方今天下午將再約談台北、台中空警隊及 消防署人員,調查這些單位接獲救援電話後如 何處置。曾銘芳說,當天消防單位救援時間為 何延誤,以及空警隊救援處理上有無失當之處 ,都是尚待釐清的重點。

 另檢察官陳連發昨天上午也到台中航空站塔 台,調取O26直升機起飛的通話記錄及起飛 時間表,持以比對空警隊台中分隊記錄。檢方 查出,兩單位的飛機起飛時間記錄有出入,而 台中空警隊的記錄有造假之嫌。

 「時間」也是檢方偵查重點。曾銘芳調查發 現,廿二日下午事發當時,打第一通電話報案 求援的是現場土木包工林聰敏,他告訴檢察官 ,用行動電話打「一一九」求援時間約下午四 時卅分至五時之間;而官方記錄,第一通接到 報案電話的是嘉義縣番路消防分隊為下午五時 卅分。民間版與官方版報案時間相差一小時。 檢方立即向中華電信公司調閱林聰敏的報案電 話通聯記錄,今天可望比對出結果。

 據悉,檢方掌握的資料,「一一九」消防單 位全部只有書面報案電話記錄,沒有錄音;唯 一有錄音記錄的是「一一O」刑事報案電話, 時間是下午六時零八分。檢察官研判,可能是 民眾打「一一九」報案,等太久沒人可以救援 ,情急之下,再打「一一O」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