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7.28
檢方:空警、消防、包商須負刑責
呂素麗/嘉義報導
八掌溪事件,案情逐漸明朗化。嘉義檢方昨
天下午約談空軍海鷗部隊五位人員,調查廿二
日軍方接到求援電話及處置情形。當天值勤人
員承認對此事反應不夠靈活,造成四人罹難,
心裡很難過,但否認海鷗處置有疏失。檢方也
查出台中空警隊記錄飛機起飛時間與台中航空
站塔台記錄有出入,台中空警隊有造假之嫌,
涉及偽造文書。
八掌溪事件蒐證工作告一段落,檢方已釐清
部分責任。主任檢察官曾銘芳說,可確認空中
警察隊、消防單位及包商都須負刑責。本案涉
及軍事單位部分,將移請軍事檢察官處理。
據悉,包商未做好防護措施,可能涉及業務
過失致死罪及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消防人員
若延遲救援及當救而未救,可能涉及刑責頗重
的「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至於包括空警隊
在內的公家機關若有記錄作假,則可能涉及偽
造文書罪。
檢察官王全成昨天下午約談國軍搜救中心人
員陳孟鴻、吳俊明、趙子昌、劉樹人及王瓊雲
等人
,調查海鷗部隊在當天對求援電話的處置情形
。
當天值勤的陳孟鴻說,他於廿二日下午六時
零八分接到嘉義縣消防局請求救援的申請傳真
,六時十二分消防局又來電話。他向消防局說
明海鷗的作業規定,請消防局向空警隊求援,
如果空警隊無法執行,再向軍方申請。六時十
五分他向上級報告。六時四十六分消防局再來
電話說,空警隊太慢,請海鷗出勤救人。但礙
於二千五百公尺以下非權責範圍之規定,海鷗
無法出勤。
檢方今天下午將再約談台北、台中空警隊及
消防署人員,調查這些單位接獲救援電話後如
何處置。曾銘芳說,當天消防單位救援時間為
何延誤,以及空警隊救援處理上有無失當之處
,都是尚待釐清的重點。
另檢察官陳連發昨天上午也到台中航空站塔
台,調取O26直升機起飛的通話記錄及起飛
時間表,持以比對空警隊台中分隊記錄。檢方
查出,兩單位的飛機起飛時間記錄有出入,而
台中空警隊的記錄有造假之嫌。
「時間」也是檢方偵查重點。曾銘芳調查發
現,廿二日下午事發當時,打第一通電話報案
求援的是現場土木包工林聰敏,他告訴檢察官
,用行動電話打「一一九」求援時間約下午四
時卅分至五時之間;而官方記錄,第一通接到
報案電話的是嘉義縣番路消防分隊為下午五時
卅分。民間版與官方版報案時間相差一小時。
檢方立即向中華電信公司調閱林聰敏的報案電
話通聯記錄,今天可望比對出結果。
據悉,檢方掌握的資料,「一一九」消防單
位全部只有書面報案電話記錄,沒有錄音;唯
一有錄音記錄的是「一一O」刑事報案電話,
時間是下午六時零八分。檢察官研判,可能是
民眾打「一一九」報案,等太久沒人可以救援
,情急之下,再打「一一O」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