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7.28
八掌溪河工滅頂 職業災害
☉顧玉玲
八
掌溪四名工人死亡至今,媒體報導、反對黨質
詢都集中在救災系統的缺失,似乎,八掌溪事
件不過是縮小版的九二一「天災」。但事實上
,劉智等四名工人,是在八掌溪進行河川固床
工作時,因勞動環境的安全掌控不足而猝陷急
流,更在後續保命設施闕如的狀況下,求助公
權力介入未果,終至職災死亡。
八掌溪職災事件,由於發生在公共空間,使
大眾忽略了「勞動現場」其實在勞雇關係中,
經常是一個公權力缺席的「私領域」。邏輯上
,勞動者出賣勞動力,雇主就有義務提供安全
的工作環境,相關法令也規
範了安全衛生的標準。但在台灣平均不到五%
勞動檢查率下,勞動環境也就長期處在「無政
府」的狀態下。激流中等待不到政府援助的工
人,其實正是台灣大多數勞工的處境!
四名罹災工人是台灣普遍的務農兼打零工以
維生的臨時工,其中有三人連起碼的勞工保險
都沒有。從承攬關係來看,經濟部水資局在精
省後直接進行工程的中央統包,是此次八掌溪
工程的最上包單位,但由於水資局為行政單位
、而非事業單位,既無需負擔安衛監督責任,
也免除職災連帶補償……然而,八掌溪事件的
小包商有足夠的能力償付四名工人死亡的職災
補
償嗎?若小包商的資產無力償債,又由誰來還
家屬一個公道?一年逾千件的職災死亡案例,
不經過SNG的青睞,又有誰來對他們「負責
到底」呢?
為了不讓四名職災工人平白犧牲,行政院應
徹底建立「預防職災體系」,從勞檢多元化、
到承攬安衛責任的明確化,共同建構一個更安
全的勞動環境:
一、預防重於救災,勞檢權下放地方政府及
工會。勞動檢查率低得離譜,河床工程更不在
危險工程之列,當然是安全衛生的死角。目前
大區域的勞動檢查制,行程耗損過多,人力更
加吃緊。唯有將勞動檢查權下放地方政府、產
職業工會,才可能建立勞動場所的
安衛防線。
二、職災保險強制納保,未加保由國家代位
求償。台灣長期重工輕農的政策下,農村的老
人、婦女無法單以農作維生,只有不時打零工
以謀求生計,可是現行制度又規定農保/勞保
只能二擇一,使許多農村臨時工無法加入勞保
。勞委會主委陳菊與其輕率地斷言「鄉下人捨
不得放棄農保」,倒不如務實地放寬限制,已
有農保的工人可選擇單獨加入勞保職災保險,
並強制承攬公共工程的下包商為其勞工投保。
三、安衛監督、職災補償,承攬最上包負主
要責任。以八掌溪職災事件來看,最有條件掌
握整條八掌溪的氣象、水位變化、河床等問題
的經濟部水資局,卻毋須負擔安衛監督、職災
連帶補償責任,從事工程的基層工人又如何自
保自救?承攬制度中,應明訂最上包負主要安
衛監督、職災補償責任,一出事,就由上包單
位負責,才能促使其慎選下包商,嚴格執行把
關責任,以達預防職災的效果。
(作者為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