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04  中國時報

美國大選投票日 日期訂定大有學問

 法新社/華盛頓三日電 根據國會的決定,自一八四五年以來,美國總統大選均在平年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

 歷史學家魏特羅指出,當初國會議員決定何時舉行大選時,首先排除太早或太晚的日期,因為晚的話,冬雪可能阻止選民去投票;早的話又會妨礙實質的經濟活動,如耕作。

 還有幾個考慮讓國會議員只能選擇星期二。星期一和星期五因為是一週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工作天而被排除。選擇週末則缺乏常識,尤其是星期天,因為要上教堂。選擇星期四是「政治不正確」,因為這是前殖民政權英國的選舉日。

 剩下可以選擇的只有星期二和星期三。國會議員體察當時的經濟需求,認為選舉日絕不可落在每月的第一天,因為這天記帳員正忙著做帳。於是,國會議員決定在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舉行選舉。訂下傳統讓後世遵循。

 在一八四五年以前,選舉是在十二月的第一週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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