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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批評以分析技術為工具
與史、哲學同步調
關於哲學與文學也取法於自然科學,我祇能說得更簡略。二十世紀是所謂「分析哲學」的時代。這籠統的名詞雖然包涵著極複雜的內容和不同方向的內在發展,但專就它與科學關係而言,分析哲學甘居於輔佐地位,則始終未變。從開山大師羅素,三十年代的維也納學派,到五十年代以後的蒯因(W.
V. Quine)都是環繞著科學知識(特別是物理知識)而建立一種「科學的哲學」(Scientific
philosophy)。
蒯因有一句名言:「哲學祇要以科學為對象便儘夠了。」這句話雖引起不少同行的詬病,但的確表達了分析哲學的主要精神。所以在它的籠罩之下,政治、社會、哲學十分寂寞,直到一九七一年勞爾斯(John
Rowls,剛剛過世)的《公平理論》出版,才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而其書究竟是否應當歸功於分析哲學還大成問題。八十年代中期我曾寫過兩篇關於分析哲學的評論,這裡便不再詳說了。(見《文化評論與中國情懷》,台北,允晨,一九九二,頁一二五─一六三)
文學研究同樣在科學典範的籠罩之下。在「新批評」未興起之前,美國大學中的文學研究以歷史語言學(Philology)為主軸。當時的專家便明說要把文學研究建立成與「科學」相同的一種嚴格學科。這和「五四」以後「以科學方法整理國故」的見解十分相似。中國學人當時也以乾、嘉的「訓詁考證」體現了一種「科學方法」。
三十年代至六十年代是「新批評」執牛耳的時期。「新批評家」嫌歷史語言的研究不夠專門化,把許多外在的因素攬入文學領域之中,如歷史背景、作者的生平之類。所以他們主張直接以作品為對象,「細讀」而後進行「分析」。不但歷史背景與作者生平必須推向邊緣的地位,而且作者的本意也毋須理會。因為創作時的想法早已一去不返,即使作者本人事後追憶也未必可靠。所以作品研究,除了細讀與分析之外,最重要的則是讓它接受普遍而又永恆不變的價值標準的評估。
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這種方式與科學家對待自然界萬物態度是很相近的。把作者本意擱置不問之後,則作品或文本已轉化為一個客觀存在,因而為研究者提供了直接觀察和分析的對象。文學研究自然很難安插進「普遍規律」的尋求,但仍有其替代物,即所謂「普遍而不變的價值標準」。「新批評」以分析技術為工具,直接研究作品取代了以前歷史與訓詁所佔據的中心地位;這也明顯地受科學文化的激盪而使然。
如果奉科學知識為典範,歷史確是無足輕重的。所以分析哲學長期以來都將哲學史劃入另冊。社會科學的視野一般也不包括歷史在內。經濟學走上數學模型的科學之路以後,連經濟思想史也不得不退出經濟課程的中心。
解構運動興起;人文、社科均受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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