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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源則需節流,台灣目前的情況有較佳客觀條件提出有效的節流政策,此客觀條件包括台灣地區水費偏低,國人用水浪費,民生用水量每人每天平均達350公升,約世界平均值1.4倍,並且管線長年失修,流失高達25%,顯然有很大節流空間。
我們應落實使用者付費,採累進費率機制提高水費,並維修管線以提高用水效率。更重要的是農業用水,佔全部用水量的75%,在安全糧食及生態保育的原則下,應可推行農田轉作或其他高經濟效益農地釋放政策,尤其是參加WTO以後農業生產面對國際競爭所須之改革,將有機會大量調節農業用水。
永續經營之道則包括森林的保育,集水區的造林保土,及河川、濕地自然生態之還原保育,營造森林與水資源之間的良性循環,減少土石流,降低水庫沙石淤積,提升土壤入滲率,增加河川運儲量及補注地下水。
保護地下水源,尤其是深層水源更是刻不容緩的工作。進一步根据生態與地球科學全面綠化台灣的城鄉,甚至考慮大面積的退耕還林,降低土地利用對氣候如熱島效應等的衝擊,充份發揮自然生態對水資源涵養與洪水調節功能,這樣台灣才能走上永續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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