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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衝擊的爭議
爭議3.:遺傳疾病的保險權益?
除此之外,遺傳流行病學亦可能涉及複雜的社會層面。首先在保險方面,假設遺傳流行病學的研究越來越發達,很多遺傳疾病的基因都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那麼醫療保險公司是不是會要求對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先進行各種疾病基因的檢測,然後再依風險的高低來決定是否接受保險或提高保費。其實這在美國已經發生了。
又當知道某些工作環境,例如礦坑或暴露在重金屬等高污染的工作環境,很可能與疾病基因進行交互作用而引發重大疾病,保險公司也可能因此先對這些高危險群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和健康檢查,然後再做保險的反應。那麼,在現實的生活中,如果被保險公司拒保,一旦罹病,龐大的醫藥費用要如何面對?類似的社會衝擊,可能是大部分遺傳流行病學家當初投入研究時始料未及的。
☉基因治療的爭議
爭議4:臨床表現尚無把握
隨著人類基因組計畫的完成,人類所有的基因已被定序出來,這不僅讓人類對自身的本質有了深入的瞭解,也對疾病的診斷及治療帶來了重大的發展。基因治療(gene
therapy)因之應運而生,它的目標就是將人的正常基因或有治療作用的基因,透過一定方式導入人體的標靶細胞,以糾正基因的缺陷或發揮治療作用,進而開發達到治療疾病目的的生物醫學新科技。
目前任何從事基因治療研究的醫療人員,對它的臨床表現可能都還沒有充分的把握,以致造成醫療人員與病患間醫病關係的緊張。這是個兩難的問題,一方面要顧及病患治癒疾病的權益,但又可能產生諸多如醫療糾紛及治療過後的種種負面效應。
再舉精神分裂症為例,以科學的角度言之,假若有精神分裂的致病基因,雖然統計上具致病基因者其家族發病率高過正常人,但並非所有具致病基因者都會發病。事實上,精神分裂症發病的因素複雜,並非緣於一端。舉環境因子為例,目前也只找到屈指可數的幾個;一是懷孕的第二階段發生內外科的併發症(complications),另一則是出生的季節,冬天出生的風險比較高,這可能與冬天流行感冒比較盛行而易受病毒感染有關。一般而言,精神分裂症被認為遺傳因素重於環境因素。精神性疾病如輕微的精神異常、憂鬱症、焦慮症、狂躁症、強迫症及恐懼症等,雖然與遺傳因子相關,但至目前為止尚無法找到哪些基因在作祟,頂多以指標基因(marker)做連鎖分析的方法發現可能在某個染色體的某一段。
那麼,除了前述的醫病關係、人倫價值,更有社會醫療所承擔的責任問題,涉及層面就更大了。精神病患除了思考出現不合邏輯的現象,行為也出現嚴重失常現象,甚至喪失自我照顧能力,對家人與社會都是不小的負擔;那麼社會的醫療體系是否有責任必須照料這群亟需伸出援手的病患?如若不然,以一個家庭的資源,實難以承擔所有醫療與照料行為。
行文至此,相信已經可以讓讀者思考,何以這新興的學門對國家社會的衝擊力了。當遺傳流行病學統合基礎、臨床病學家、流行病學家、生物統計學家等,形成一個團隊的研究運作,甚至基於取樣的種類與數量而進行團隊間或國際間的合作,乃期待以更多的合作模式來提供更精確的科學數值,以改善每個人的健康生活品質,而此跨領域的合作方式,在科學界尚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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